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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流行语能用来申请商标吗?


在网络日益普及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 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人们更乐于通 过网络了解和交流,各种网络词汇应运而生,它们 形态各异,千变万化,有其特定的产生背景和独特 含义,应用和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因而成为网络流 行语。近年来,将网络流行语作为商标申请的数量 与日俱增。从当年的“给力”“正能量”,到最近的 “官宣”“锦鲤”“社会人”,都是热度特别高的网 络流行语被申请注册商标。那么网络流行语是否适 合作为商标注册,笔者通过下文的几个案例来进行 分析。

“土豪”,网络流行语,原指乡下财大气粗、 没有什么品味的有钱人,现多指有钱、消费不理 性、喜欢炫耀的人。申请人对“土豪”的热衷从该 词网络走红起一直延续至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 表中45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它的“身影”。但 “土豪”商标

因其格调不高,被商标局以易产 生社会不良影响为由驳回。

“蓝瘦香菇”,网络流行语,含义为“难受, 想哭”,2016年因一南宁小伙的视频火爆网络,更 是进入《咬文嚼字》杂志社发布的“2016年十大流 行语”。一时间 “蓝瘦香菇”的商标申请也火爆 起来,同一个类别的同日申请多达十几件。最终, 各个类别、各种形式四百余件“蓝瘦香菇”商标

,均被以缺乏显著特征为由不予注册。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网络词语都是被驳回的 命运。和“蓝瘦香菇”一起入选“2016年十大流 行语”的“洪荒之力”,就在多个类别成功注册。 洪荒之力,最初是指天地初开之时足以毁灭世界的 力量,后出现在仙侠玄幻剧《花千骨》中被大家所知,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游泳运动员傅园慧在赛 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使用该词而使其广为人知。2016 年4月前,“洪荒之力”作为商标申请只有14件, 其中12件成功注册。从2016年8月开始,“洪荒之 力”火爆,仅当年8月份一个月时间,“洪荒之力” 的申请件就有五百多件,同一个类别几十件商标陷 入了同日申请的“混战”中,申请日期最早的一批 同日申请商标经过提交在先使用证据、双方甚至多 方协商、现场抽签环节,再经过相对和绝对条款的 实质审查,最后“洪荒之力”商标成功注册的不足 一百件,且其中大部分商标申请只剩下了一两个商 品或服务项目,之后申请的“洪荒之力”基本全军 覆没,个别注册成功的商标也是因为所报商品或服 务所在类似群与在先的商标申请不同或不构成类似 商品和服务而得以保存。

通过上述几个典型商标案例分析和查询在先商 标注册情况可以看出,使用网络用语尤其是网络上 特别火爆,传播热度特别高的流行语作为商标注册 的成功率很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可能要消耗大 量的精力和财力,但最后往往事与愿违。

商标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要有显著性,有些网 络流行语本身就不具备显著性,而有些具备显著性 的词语也因为被广泛传播和大量应用失去了显著 性。有些网络流行语低级恶俗,本身就存在嘲讽和 恶意,以其作为商标亦是不妥,也违反了《商标 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网络流行 语层出不穷,商标属性特定不变,欲将网络流行 语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申请人还是应当更加谨 慎和理性。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事务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