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财政局2022
年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计划
根据《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753号),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相关文件、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协同监管的相关要求,制定如下检查计划。
一、针对2022年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取得证书3个月之内,我局通过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对等方式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检查,依法处理虚假承诺机构。按规定于2023年3月底之前完成检查,此项检查不属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二、开展与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协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
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检查基数为基础,对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未到财政局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的监督检查。经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已于3月15日报市场监管局检查计划,2022年抽查基数为172家,抽查比例为15%,拟检查26家机构。10月底完成检查,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系统中录入检查结果。
三、根据监督科检查时间和数量要求,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相关数据,协助完成局内“双随机、一公开”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工作。
丰台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