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用篆字书写碑额。
引《旧唐书·文苑传下·李华》:“华 尝为《鲁山令元德秀墓碑》, 颜真卿 书, 李阳冰 篆额,后人争模写之,号为‘四絶碑’。”明 陶宗仪 《辍耕录·碑志书法》:“若於碑,须曰篆额为是。”
⒈ 题篆文在碑额上。
引《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文苑传下·李华传》:「华尝为鲁山令元德秀墓碑,颜真卿书,李阳冰篆额,后人争模写之,号为『四绝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