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卖酒。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六:“明州 有个 夏主簿,与富民 林氏 共出本钱买扑官酒坊地店,做那沽泊生理。”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一六》:「明州有个夏主簿,与富民林氏共出本钱,买扑官酒坊地店,做那沽泊生理。」